关于《沅陵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(工程治理、排危除险)可行性研究报告》的批复
𝓡 沅陵县大家县政府新闻网站点 m.njthjk.com 推送日期:2025-01-19 16:42
沅陵县自然资源局:
你单位报来的《沅陵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(工程治理、排危除险)可行性研究报告》等相关材料已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项目建设背景: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,对危害较大、风险较高、治理措施简易且治理费用相对较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排危除险,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提升防灾减灾能力,因此同意实施沅陵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(工程治理、排危除险)。
二、项目名称:沅陵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(工程治理、排危除险)。
四、建设单位:沅陵县自然资源局。
五、项目建设地点:沅陵镇、盘古乡、陈家滩乡、马底驿、楠木铺乡、荔溪乡、北溶乡、大合坪乡、明溪口镇、肖家桥乡、二酉苗族乡、深溪口便民服务中心、太常便民服务中心、五强溪镇等。
六、项目建设期限:13个月(自开工之日起)。
七、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:沅陵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包括4个工程治理项目和55个排危除险项目,工程建设主要采取削方减载、支挡(抗滑桩、挡土墙、格构锚杆等)、截排水沟、主被动防护网等措施,主要建设内容有:抗滑桩1550m³,挡土墙14469m³,格构锚杆4310m,截排水沟14853m,削方减载21600m³,主动防护网950㎡,被动防护网100㎡。
八、总投资及资金来源:该项目总投资为2866万元,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财政资金。
九、批复依据:沅陵县人民政府出具了该项目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;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该项目用地审查意见;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该项目审查意见;沅陵县财政局出具了该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。
十、节能:原则同意相关节能措施,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,强化节能方案设计。
十一、安全: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、工程质量管理,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实施。
十二、本项目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、安装等,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,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。
十四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,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十五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,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已开工建设的无需申请延期,批复文件继续有效。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,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。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,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,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。
十六、请严格按照《沅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》(沅政办发〔2018〕7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。
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、建设进度、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,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;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,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。
特此批复。
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
2024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