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何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🎃 沅陵县市民县政府门户站网络 m.njthjk.com 发布公告准确时间:2023-11-08 11:24
沅发改字〔2022〕35号
各股、室及局属二级机构: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何志华同志任能源管理股股长;
李新奇同志任能源管理股副股长、能源安全专干(第三责任人),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股副股长职务;
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
2022年11月3日
讯息来自:沅陵县进展和制度改革局
诗人:
的责任编写:发改局